宣告破产裁定书(宣告破产)
您好,今天柳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宣告破产裁定书,宣告破产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2、 具体介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3、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4、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6、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人民法院进行破产还债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7、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8、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9、 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
10、清算组织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11、清算组织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2、清算组织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13、 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协议。
14、企业法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15、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