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涉嫌(家子说法:生父性侵女子案检方建议量刑7年)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生父涉嫌,家子说法:生父性侵女子案检方建议量刑7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河南郑州,女孩被亲生父亲强奸,9年后,她把父亲告上法庭。
女孩的父亲汤某涛是一名医生,在她4岁的时候与母亲离婚。离婚以后,女孩跟着母亲。母亲一直不让她和父亲联系,直到女孩9岁,才允许她给父亲打电话,但只能按照母亲的要求向父亲要钱。
2010年,上大学以后,15岁的女孩到在父亲处要学费,被父亲猥亵。当时她告诉母亲,母亲认为父亲不会有不轨意图,安慰她没事的。之后她在放暑假、寒假期间,被父亲多次强制猥亵。
2013年,女孩快19岁时,被汤某涛以不给钱为胁迫强奸。之后,汤某涛又多次对她进行洗脑、胁迫强奸。直到2014年,女孩与父亲断绝往来。
去年12月,女孩鼓起勇气报警。她提供了两份录音,一份是2011年10月录的,是汤某涛对她洗脑,诱导她接受侵犯的谈话录音,还说如果他坐牢了,女孩名声会很难听。另一份录音是去年报案前,女孩以即将结婚,打开心结为由与汤某涛谈话时录的,里面汤某涛承认了犯罪事实。
在检察院,汤某涛认罪认罚,还供述了两次强奸未遂,检方建议量刑7年。(观象台)
【@家子说法 】
汤某涛的行为真是突破了道德底线,令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女孩提供了录音,恐怕去报警都不一定有人相信。必须佩服女孩的勇敢与机智,否则的话,汤某涛可能还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一、为什么女孩在8年后报警能得到受理?
其实类似案件以前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类强奸案件的侦破难点在于,一方面是部分被害人迫于各种压力,对这类案件羞于启齿,不愿选择报案。另一方面是强奸案往往发生在隐蔽场所,证据保留时效性强,如果不及时报案保留证据,事后往往给侦查带来难度。
而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够在8年后还能被警方受理,一方面要得益于女孩的勇敢,另一方面要感谢女孩的机智,她提供的两份关键录音,记录下了之前汤某涛犯罪期间的一段内容,又记录下了汤某涛在事后的自认让犯罪事实得以固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犯罪的追诉是有时效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普通的强奸罪最高量刑是10年有期徒刑,所以这个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如果女孩再晚几年报警,超过15年的话,可能就算有证据,警方也不会立案了。
所以说,对于这类案件,能够尽早报案还是要尽早报案。
二、汤某涛会承担什么责任?
在这个案件里,汤某涛涉嫌两个犯罪,一个是强制猥亵罪,一个是强奸罪。
其中,强制猥亵罪发生在女孩15岁时,女孩已满14周岁,所以他的行为不属于猥亵幼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一般的强制猥亵罪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汤某涛的强奸罪发生在女孩已满18岁时,没有特殊情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汤某涛所涉嫌的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当数罪并罚。现在他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现在检察院已经建议对他处以7年有期徒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应当接受这个量刑建议。
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汤某涛大概率会被处7年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汤某涛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这个民事责任需要女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这个案件里,女孩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影响她在刑事案件处理完毕以后,再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民法典》特别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你对这个案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第一幅配图左一为女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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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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