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长沙张大状:警方通报村支书父子殴打村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月22日,广...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长沙张大状:警方通报村支书父子殴打村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月22日,广东河源连平县忠信镇新下村村支书吴永峰与村民发生口角后,带着其父亲闯进村民家中,对村民吴某实施殴打,致其大小便失禁,肢体活动困难。目前,相关部门和公安已经介入处理,村支书至今仍未到医院看望吴某并对此事道歉。

  据了解,双方此前早已因该村选举事宜,产生积怨,有村民举报称是村民吴某一家或者是吴某本人没有给村支书吴永峰投票。

  【张律说法】

  在这个新闻的评论下方,有人问:村支书等不等于村霸?回帖的很多网友对这个问题都是划等号,有的说“基层老百姓没有几个是为老百姓干事的?都是为了自己”,有的说“是土匪”,有的说“官小,官威不小”,等等观点,令人感慨。

  郑板桥先生曾说“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虽然只是州县里的小官吏,但百姓的每一件小事都在牵动着我们的感情。

  为官,当如此。

  这里,张律师不再多说,咱们来说说法律问题。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村支书吴永峰伙同其父亲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闯入他人家中,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的结果,有轻伤、重伤及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村支书吴永峰及其父亲对村民吴某实施了殴打,致使其大小便失禁,肢体活动困难,已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不过伤害程度有待鉴定。

  三、民事责任

  被打村民吴某是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要承担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抚养费等等费用。

  民主选举,选举自由,每个村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决定将自己的选票投给自己认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者是弃权。

  不给你投票,你就上门打人,是否太过目无王法?

  希望当地部门积极调查,尽快给社会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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