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陵南学生:男子跳楼砸中路人,乐山警方通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真是太无辜...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陵南学生:男子跳楼砸中路人,乐山警方通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真是太无辜了,好好走个路,招谁惹谁了,竟这样不明不白的把命丢了。近日,四川乐山发生了一起令人无语的跳楼案,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跳楼自杀,不幸的是,他坠楼时砸中了一名无辜路人,二人均当场死亡。

  据乐山警方通报,八月十二日二十时许,乐山市中区一小区业主张某华(男,55岁,市中区人)因感情纠纷从该小区单元楼顶楼跳楼,砸中路人周某平(女,53岁,市中区人),后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二人均当场死亡。

  此事立刻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大家纷纷的认为周某平太无辜了,好好的竟招来无妄之灾。同时大家也对坠楼者张某华进行了谴责,说他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还为情所困,太不理智了,难道没有家人了吗?你致你亲人的感情于不顾,留给他们无尽伤痛的同时,还带走了一个无辜的路人,她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带给她家人的 同样还是无尽悲痛。

  那么周某平被无辜的砸死,她的家人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还是可以要求张某华的家人赔偿呢?我们要分几种情况讨论一下轻生者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轻生者跳楼砸到路人,并且轻生者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路人只能要求以轻生者的遗产作为赔偿,他的家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轻生者砸到路人,但是轻生者没有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轻生者既要承担民事赔偿,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轻生者明知地面有人仍然跳楼自杀,完全不顾其他人的生命,那么他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地面上原本没有人恰好不小心有人路过被打到,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现在跳楼者张某华已经当场死亡,不管如何,已经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了,至于民事赔偿,周某平的家人也只能要求用张某华的遗产来赔偿。如果他没有遗产,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根据现行法律,他的家人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真是太不公平了。希望逝者家人节哀顺变。

  在此,我想给大家说,时时刻刻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减少意外发生的概率。

  我也相对那些有轻生想法的人说,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与不幸,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最后我们在为死者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应尊重死者隐私,既不造谣也不传谣。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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