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股骨头北京哪家医院最好(北京治疗股骨头的医院有哪些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治疗股骨头北京哪家医院最好(北京治疗股骨头的医院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欣然爱小羽的视频北京301医院原骨科王主任。在16年前曾经给我的先生置换过股骨头。他精湛的医术使我先生,从一个不能行走的人,到现在步履矫健。能够正常的生活。王主任不仅医术高明,而且医德高尚。当年婉言拒绝了我送去的礼金。而且也没有给我难堪。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还是由衷的赞叹: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永远难忘的好医生,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欣然爱小羽
邻居家90岁的老婆婆前段时间由于在家里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股骨头摔断了,住进了我们当地的三甲医院骨科病房。由于年龄太大,医院里那么多的骨科大夫谁也不敢为老人家做手术,只能采取保守治疗,可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可以理解,本来嘛,那么大的岁数了,谁也不敢担这个风险),每天老太太疼的是呲牙咧嘴,呼天唤地,好几天翻来覆去睡不着,期间还打了镇静剂(因为我父亲在2000年的时候也是由于不小心摔倒,把股骨头摔断了,结果手术没有做好,造成终身遗憾),本来在没有摔跤之前,老太太的身体还算可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能想到最后竟有如此一劫。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每天痛苦难耐,儿女们的心都碎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流泪][祈祷]家里人天天找院长协商此事。院领导建议去北京治疗(我个人认为是推卸责任),家属明确表示拒绝。医院没有办法,院领导于是多次与骨科大夫会诊,这个手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但是毕竟做手术是有一定风险的,更何况是那么大岁数的人了。大夫跟家属说,如果你们同意,可以做,但是有一点必须说明万一老人家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自己承担责任。家属再三衡量之后愿意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实际上他们已经做了最坏打算。于是在三天前请全院最好的骨科权威为老人做了手术,好在手术做得非常成功,老人已经度过的危险期,过几天就能拆线了,家属几天来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祈祷]现在我国已经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单身老年人常年独守空房(有许多独居老年人不愿意和儿女们生活居住在一起,更不愿意去养老院,她们家里也其实请了一个保姆,但是不可能随时随地的看着,尤其是上了岁数的老年人更容易摔倒,造成瘫痪),再加上儿女们家里也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不可能每天守护在老人身边,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意想不到问题。好在全社会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国家为此每年投入巨额资金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增加退休工资,养老院的各种软硬件设施正在逐步完善。使老年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祈祷][祈祷][祈祷]
“咣——”北京66岁的马大妈一头撞上了超市的玻璃感应门。为了第1个抢到特价猪肉,她摔成了股骨骨折,10级伤残,花费医疗费数万元。
出院后,马大妈将超市告上法院,索赔20多万元,得到一审法院支持。超市不服上诉,“这门还没开,她自个儿一头撞上去,怎么要我们赔钱?”(来源:北京二中院)
【阿芃看法】
1.这案子有些稀奇。按理说,超市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否则,消费者在超市内发生人身伤害,超市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是消费者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比如在自动扶梯上玩耍,造成的自身伤害,就不应该找超市的麻烦。
本案事发当天上午7:46,马大妈为抢购特价猪肉,第1个冲进超市,却撞上入口感应门,摔倒。
她被家属紧急送到医院治疗,诊断为股骨骨折,住院10多天,个人支付医疗费约3万元,护理费2400多元。出院后,鉴定为10级伤残。
2.那么,超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呢?
超市认为,己方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在超市的入口粘贴了“注意安全 请勿奔跑”的提醒字样。开业几年来从未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侵权事件。超市提交了入口的照片和监控视频。
对此,马大妈质疑超市方面提供的照片证据,所谓“注意安全、请勿奔跑”的标识是案发前一年的照片,不足以证明案发时存在这样一张标识。
她向法院提交一张超市门口拍摄照片,根本就没有安全提示标志。
超市指出马大姐提交的照片没有拍摄时间,也无法证明案发时的事实。
双方争论不休。但实际上超市是存在过错的。
第一,当天有特价促销活动,超市没有安排足够人手维持现场秩序。
第二,超市无法证明在事发当天,已在入口处张贴安全提示标志,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那么,马大妈是否存在过错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超市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构成侵权责任。但是,如果马大妈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超市方面的责任。
超市认为,当时还未营业,工作人员正在整理货品。感应门入口只有一名顾客排在马大姐身后。
马大妈为了抢购特价猪肉,加速奔跑,却不知感应门需要一定反应时间后才会自动打开。她的奔跑速度超过了感应门的反应速度,碰撞由此发生。
马大妈反驳称,超市的感应门存在质量问题。但碰撞发生后,感应门没有发生破碎、掉落或者坠落,质量过硬可靠。马大妈的这一理由不成立。
毕竟,马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60多岁的老人,应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并且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运动能力。
为了抢购,她忽视了感应门尚未开启,直接碰撞,造成自身伤害。因此,她对自身安全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也有一定的过错。
4.因此,本案的双方都有过错,争议焦点就是谁的过错更大,谁应当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
在双方都无法提供更多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决,超市方面承担60%的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3万余元;马大妈承担40%的责任。
超市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马大妈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上诉要求改判己方承担30%的责任比例。不过,其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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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的坚守】#首都除夕护卫健康#
春节期间医务人员的坚守是生命的依托,他们总是舍“小家”为“大家”,默默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已然成为春节里最美的一道风景线。他们错过了与家人的团聚,错过了除夕夜的春晚,但他们却守护了生命,为千家万户的团聚无私地奉献着,一幅幅温暖感人的画面映在了医院的每个角落里。在除夕夜这天,一名84岁的高龄女性患者因摔倒致右髋部疼痛,在长达6小时的活动受限后,就诊于北京世纪坛医院急诊外科,X线显示患者右股骨颈骨折。关节外科俞猛副主任医师立即启动老年髋部骨折绿色通道,将患者收入院。值班护理人员赵萌萌及王梦婷为患者提供了帮助并送去了温暖,缓解患者的焦虑的情绪。患者入院后积极完善术前检查,手术指征明确,无明显手术禁忌,保证了患者能得到及时诊疗及优质的护理。2022年2月3日,大年初三,关节外科姚琦主任、彭立彬副主任医师、姜双鹏医师为患者进行了右侧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手术顺利,透视见假体位置良好,术后患者转干部综合科继续治疗。急诊手术为患者缓解了疼痛,纠正了畸形,恢复了患肢功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关节外科2021年完成手术约800台,其中老年髋部骨折手术占近200台。2022年,世纪坛医院关节外科将继续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关节外科王梦婷)
【87岁北京新冠死亡病例原因分析而想到的】
北京通报新增1例新冠死亡病例详情:陈旧性脑梗死20年,小脑萎缩多年。该患者入院前2周有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手术史,合并高血压病史十余年,高血压病属3级极高危型,陈旧性脑梗死20年,小脑萎缩多年。患者行走不便,入院时有肺部感染、脓毒症倾向。患者入院后,医院立即开展多学科专家组会诊,给予抗感染及对症支持治疗。11月19日,患者因基础病病情持续恶化,肺部感染、呼吸衰竭、脓毒症、脓毒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脓毒症是肺炎常见的并发症,是机体对感染的反应失调而导致的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障碍。营养不良、 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肺病、糖尿病、肾脏病与 HAP 合并脓毒症的发病相关,重症肺炎发展成为脓毒症常与合并糖尿病、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以及痴呆相关。
糖尿病与感染和脓毒症的易感性增加相关。 高血糖通过多种途径损伤机体的免疫功能,可抑制白细胞的黏附、趋化和吞噬功能,促进白细胞的凋亡,使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对病原菌的清除作用下降;高血糖还可作为病原菌的培养基,增加致病菌的定植率,促进微生物繁殖,使感染难以控制。
此老年新冠患者死亡原因主要是慢病病情急性恶化,与新冠肺炎相关性不大。当然当今国内新冠病毒变异程度在阳性患者症状表现不是很严重,大多数轻症、阳性无症状感染者居多。这主要和国内管控、疫苗接种普遍性有关。
这项基于荷兰大规模人口的研究首次将“长期新冠”患者与未感染人群中的症状进行了比较,并测量了个体在感染新冠肺炎前后的症状。2022年8月6日,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的 Judith G M Rosmalen 教授在国际顶尖医学期刊《柳叶刀》上发表了题为:Persistence of somatic symptoms after COVID-19 in the Netherlands: an observational cohort study 的研究论文。研究发现,每8名新冠肺炎幸存者中就会有1人出现“长期新冠”症状。由于该研究纳入了未感染人群,因此有助于更准确地预测“长期新冠”症状的流行情况,从而更好地识别这种后遗症的核心症状。#守护健康呼吸##好医生为健康护航##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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