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先生 电梯先生活动反思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电梯先生,电梯先生活动反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小伙乘电梯开门看见一堵墙# :卡在楼层之间,持续近5分钟】1月29日,江苏连云港。马先生发视频,他回住处时遇电梯故障,门打开竟然是一堵墙。马先生称,他要去2楼,结果电梯在2、3楼之间卡住了,持续了5分钟左右才正常运行上了9楼,他才从电梯出来,从另一部电梯再下去。马先生表示,当时他也很慌张,打了119,好在最后安全回到了住处。
罗辑只知道他被关进的这个小房间是地下室,很深的地下室,在通往这里的电梯中(那是一部现在十分少见的老式电梯,由人扳动一个手柄操作),他感觉一直在下降,那过时的机械楼层数显示也证实了他的判断,电梯停在-10层,地下十层?!他再次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有一个很旧的木制小办公桌,像一个值班室之类的地方,不像是关犯人的。这里显然很长时间没有人来了,虽然床上的被褥是新的,但其他东西上都蒙着一层灰,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三体全集(全三册)》
近日,四川宜宾,漂亮的唐女士在电梯里大胆地亲了一下自己的老公,然后两人作出亲热的行为。不料,这一幕被监控室的保安截取了下来!保安配音说唐女士“骚”,并发到网上!当唐女士在小区群里看到自己成为女主角的时候,气得一天都吃不下饭!
唐女士今年30多岁,穿着打扮很有韵味。她和老公唐先生结婚多年,但两人一直很恩爱。事情发生在6月16日的晚上,唐女士和老公从外面玩了回家。进入电梯以后,唐女士先是和老公分开站着,但见电梯里没有人,就突然心血来潮上去亲了一下老公,随后两人拥抱相吻。
不过,唐女士和老公的行为,也就是局限在亲亲和抱抱,没有什么大尺寸的行为,但却被保安作起了文章!保安不仅讲两人的亲热画面发到了网上,还发到了小区的群里!当唐女士看到这段画面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居然有一天成为小区饭后议论的对象!
这段视频虽然只有37秒,但保安对监控画面配上声音,言语非常恶俗,说唐女士“骚”等恶俗词汇,听起来对女性非常不尊重!这让唐女士又羞又怒,马上选择报案!
很快警方就锁定了监控室的保安肖某,对他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而物业公司也公开向唐女士道歉,表示辞退肖某,永 不录用。
黄先生则解释,为什么会和老婆在电梯里亲热!因为他们夫妻恩爱,见电梯就他们俩,感觉到了自己的私 密空间一样,因此做了亲热的举动。虽然知道电梯有监控,但根本没想到会被保安如此滥用!
保安是业主请来服务自己的,不是在背后给业主捅娄子的!这个保安的行为令人后怕,他名义上是在看监控之下发生的事情,但如果看到哪个女业主比较漂亮,或者哪个业主做电梯里做了点“有趣”的事情,都随手拍下供自己欣赏或者传播,那可真是恶心缺德!
那么,保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呢?警方为什么只对他拘留了10天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保安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拍摄黄先生和唐女士的亲热画面,并将其发布到网上,属于违法行为!
保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第42条(第六项)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虽然保安的行为很可恶,但只是违法,没有构成犯罪,所以警方对他10日的拘留已经是顶格处罚!不过,对保安肖某而言,他还失去了一份工作,这也是对他变相的处罚!不要说换一份工作就好,他这样的人,只要被用人单位知道他曾经做的事情,没有公司会录用他!
今天会把业主的隐私发出去,明天就会把公司的机密给卖了,这样的人谁敢用!所以,肖某也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和可怜!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这个保安确实可恶,但这对夫妻也是不分场合,不能等到回家再亲热吗?就差那几秒钟吗?都到家门口了!
也有网友说,这样的保安确实可怕,整天在暗处盯着业主,如果哪天知道业主一个人在家,会不会找个理由敲门,进入业主家里,后果都不敢想!
还有网友说,夫妻恩爱,亲亲嘴怎么了?还有人在大街上亲吻呢!
我觉得,只要唐女士和黄先生是合法夫妻的身份,在电梯也好,在街上也好,亲嘴不违法,也没有违背道德,不应该干涉别人的选择。错就错在保安不应该把这件事情外传!
现在保安虽然得到了处理,但小区业主都知道了两人的行为,以后两人走出去肯定挺难为情,所以公共场合尽量克制点!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男子将10万元现金当垃圾扔进垃圾桶,十几分钟后再回去找却再也找不到了…
某日中午十一点半左右,当事人葛先生从家中乘坐电梯前往负一层,当时手中拎着两个袋子,一个装着生活垃圾,一个装着10万元现金,葛先生准备拿着这些钱去银行付房贷。
下楼后葛先生先去丢垃圾,随后给电瓶车装电瓶,准备去银行,葛先生装好电池走了几分钟才猛然发现,手里提着的不是现金而是垃圾,这意味着刚才丢进垃圾桶的是10万块钱。
意识到情况不妙,葛先生一下子就慌了神,赶紧回去找,可是他将垃圾桶翻了个遍也没有发现现金,这离他丢钱大概也就十分钟左右,难道这么快就被人捡走了?慌了神的葛先生赶紧打电话报警。
由于数额较大,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也是非常重视,一刻也没有耽误,立刻安排民警来到现场,提取电梯里的监控,初步证实葛先生所言非虚,确实是丢了钱。就在民警准备进一步调查的时候,警方又接到了另外一起报警电话,对方称在垃圾桶里捡到了十万块钱,而对方和葛先生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民警判断这个钱大概就是葛先生丢的那十万元钱,于是立刻来到报警人身边,发现这捆现金的外包装与葛先生描述的完全一致,后来葛先生也确认这就是自己丢的钱,葛先生赶紧对捡钱的人以及民警表达了感谢。
捡到钱的是一位70多岁的大爷,平时喜欢翻垃圾箱捡纸箱换点零钱,他起初还以为这些钱都是假的,因为不会有人把真钱丢进垃圾桶。在老人的儿子回家后才确认这些都是真钱,一家人于是马上报警寻找丢钱的人。
我们应该感谢老人一家拾金不昧的精神,才让失主顺利找回自己丢失的钱财,展现了中华传统美德!
电梯咸猪手被教做人了[奸笑]
福建,福州。一个老小区想在1楼店铺正门口安装电梯,导致任先生1480万的店铺将会损失600万,为了阻止他们安装电梯,任先生花30万装修自家店铺,可却被楼上的住户骂他们自私,双方争执起来。
这个老小区的住户很多已经成了大妈大爷,年纪大了,他们爬楼梯非常不方便,出行很困难,甚至有的大妈大爷不到迫不得已不出门。为了改变大家生活的现状,楼上的住户们想安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当他们了解到旧房可以安装电梯时,有人建议安装电梯,而这个建议大家都举手赞同。于是他们准备好各种材料,去办理手续,很快允许安装电梯的文件也审批了下来。
可当他们正筹备施工时,却遭到了一楼店家的强烈反对,甚至一楼店家为了阻止他们安装电梯,又花了30万装修自家店铺。
原来大妈大爷们想在一楼铺的正门口前安装电梯,如此一来肯定会影响一楼店铺的通风采光,这还不是关键的地方。如果一旦安装电梯,那么一楼的店铺如果卖出去的话,原来值1480万的店铺将会下降到800万,直接损失600多万,这换做谁也接受不了。
1楼的店家任先生表示,为了阻止他们安装电梯,这些大妈大爷把他搞得寝食难安,他们为了自己方便,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甚至这些大妈大爷还说任先生太过于自私。
他们说人都会有老的一天,现在他们只是想方便出行,而任先生却不理解,并且还跟任先生说,如果楼上住着他的父母,看任先生是否愿意。
可不管大妈大爷们怎么说,任先生和他妻子都不愿意大妈大爷们在他们的正门口装电梯。任先生的妻子说,如果要安装电梯,那么楼上的住户可以把他们的店铺买走,然后怎么装电梯,他们都不会有意见。
对于任先生妻子的说法,大妈大爷们表示,如果他们有这个钱,早就买房子搬走了,就不需要安装这个电梯了。
面对楼上住户人多势众,任先生和他的妻子压力很大,为了阻止他们安装电梯,他们还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楼上住户按照市场行情把店铺买走,一个是赔偿他们的损失。
可大妈大爷们面对这两个方案,竟然说任先生的妻子不礼貌,眼里只有财,不顾老人的死活。对此任先生的妻子提出质疑,这栋楼四面都可以安装电梯,为什么一定要安装在他们店铺的正门口呢?
面对任先生妻子的疑问,大妈大爷们表示,电梯不能拐弯,因为任先生店铺的正门口上去就是楼梯通道,所以从任先生店铺的正门口安装电梯是比较合适的。
但对于老人们的说法,任先生的妻子表示不同意,据她了解,其实不一定要从他们店铺正门口安装电梯,在其他地方安装电梯也是可以的,但是就是花费的钱比较多。
除此之外,还会占用他们的一部分空间,所以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他们不惜要任先生牺牲自己的利益。因此任先生和他的妻子坚决不同意在他们正门口安装电梯。
面对任先生和妻子的强烈反对,老人们又进行了道德劝说,说人都会有老的一天,现在他们还年轻,损失一点又没有关系。
听到大妈大爷们的话,任先生的妻子无语了,她直接反驳这些大妈大爷,当初买房的时候还年轻,为什么不选择电梯房,现在面对没有电梯房的困境,凭什么把自己的困境建立在别人的损失之上。对于任先生妻子的话,大妈大爷们也哑口无言了。
但为了争取安装电梯,大妈大爷又提出一个条件,说如果允许他们安装电梯,他们将会安装透明的观光电梯,不影响他们的采光,并且还可以在电梯上宣传他们的产品或者让别人宣传产品,费用都归任先生所有。
说到底,他们就想少花钱,牺牲别人的利益,达到安装电梯的目的。可不管大妈大爷们怎么说,任先生和他的妻子依然坚决不同意。大妈大爷们也为此事感到很恼怒,他们决定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大妈大爷们想从任先生店铺门口安装电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否合理?
任先生的店铺价值1480万,如果安装电梯将会损失600万 ,也就是如果允许大妈大爷们安装电梯,那么任先生的利益将会受到侵犯。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大妈大爷们安装电梯,将不利于任先生的营业,还影响通风,采光,除此之外,店铺的价值也下降600万,因此任先生和妻子可以拒绝大妈大爷们安装电梯,让他们停止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他们执意要安装电梯,那么对于任先生的店铺损失,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雷神看法 遇事要换位思考,不能以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就让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并不是人多势众就一定占理。
对于大妈大爷执意安装电梯,让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 #守护最美夕阳红#
福建,福州。任先生花了1400万买了一间门面房,楼上的老人想要在他的房前加装电梯,任先生反对称:让老人拿出500万才允许他们加装电梯。
这里楼上住户全是老人,他们想要加装电梯,最佳的位置就在任先生的店门外面。加装电梯后,任先生的门面将会损失500万,因为电梯会挡住任先生的店门一半的位置,所以任先生才强烈反对他们加装电梯。
老人觉得任先生太自私,让他们拿出500万才允许装电梯,真有这500万,他们早就搬去住电梯房了。
任先生确实花了1400万买的,加装电梯后就会损失500万。为了打消老人们的念头,他直接花30万将店铺的结构改变了,这样老人就再也装不成电梯了。
大家看到任先生的举动后,也认识到自己的思维方式欠妥,便找到任先生再次协商,提出电梯收益都归任先生所有,可任先生觉得要收回500万的成本时间太久,所以,仍然不同意他们加装电梯,最后老人决定走法律程序。
@雷神看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一、楼上住户加装电梯,该不该赔偿任先生的损失?
任先生认为,因为加装电梯楼上的住户房子升值了,但自己的门面却贬值了。他可以不阻拦楼上老人装电梯,但他们必须赔偿自己损失,要求给自己500万的贬值费是合情合理的。
而老人则认为,任先生不顾老年人上下楼的困难,进行百般阻拦,实在是太自私了,加装电梯是经过上面审批通过后才准备实施的,所以即使门面有贬值也与他们无关。
根据《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加装电梯后,对任先生的门面确实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比如采光,出入都会很不方便,但对于具体贬值了多少,这也不是任先生一个人说了算,需要请专业的机构来评估。
但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装电梯所给任先生造成的影响,楼上老人肯定是要赔偿给任先生的,至于是不是500万,需要按照公平观念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能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也不能一方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差悬殊。
二、任先生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吗?
首先,房屋结构是不可以随意改动的,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那后果就不堪设想,如果承重墙被随意改动,那就属于违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也就是:如果任先生改变房屋主体或者承重墙,那属于违法,因为这些设计都是有助于抗震的,一旦改变了,抗震指数一减弱,对整个楼上的住户都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
对此,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处罚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任先生改变了房屋的结构,那就不是简单的装修,如果没有原单位的设计方案就擅自施工的,将会处以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
即使任先生有设计方案,但是在装修的过程当中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和重重墙的,也会责令马上整改,并且处以5万以上至10万以下的罚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给老年人加装电梯本来是件好事,但触及到任先生的利益受损时,老人该不该做出相应赔偿呢?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看来电梯夹头是司马南先生刻骨铭心永远的痛
犹记得当年司马先生在美国被电梯夹头,国内媒体的报道满是揶揄、讽刺,网民也多嘲笑之。那时,没几个人把他当成“学者”,更别提“优秀”了。
孰料近年来妖风大起,司马先生把握时机,扶摇而上,此乃司马先生之幸,时代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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