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科学教育网苏苏来为大家讲解下。苏州吴中区利通大厦北二楼吕老师,广州律师吴国雄:楼长小区里殴打业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

8月科学教育网苏苏来为大家讲解下。苏州吴中区利通大厦北二楼吕老师,广州律师吴国雄:楼长小区里殴打业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太嚣张了!”12月1日,河南新乡,发生一件殴打事件。据房东李女士介绍,打人男子名叫王某,系小区的楼长。事发当天,王某上楼找不到租住李女士家的女房客,于是王某打电话让李女士自己找。(来源:极目新闻)

  但当王某看到李女士和女房客时,随后就对他们说了非常难听的话,因为他们耽误了楼长王某的时间。当时女房客忍不住回答了一句。

  万万没想到的是,王某会把李女士打倒在地。李女士倒地后,王某上前指着李女士责骂,并用脚踢了李女士一顿。女房客立即拦住她,将她拖走。

  但王某还是不想让李女士离开,他拿起椅子猛打李女士。视频显示,两名男子上前拿椅子,对王某进行劝阻。

  李女士表示,她当天已报警,已到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和多次检查。鉴定结果尚未公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对此,广州律师吴国雄评析道:

  1、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王某的行为是构成治安处罚,还是刑事犯罪,需要依据医院的伤情鉴定而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则是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王某需要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初步判断,大概率构成轻微伤,属于治安处罚范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200-500元罚款;如果认定为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后续鉴定出来是轻伤的话,则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需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王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具体到本案中,如果被打女子自身没有过错行为的话,那么男子需要为此承担,包括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特别轻微的或者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不予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对此,大家认为被打女子会选择对王某谅解吗?

  有网友表示:楼长都这么嚣张,要是当上镇长、县长那还了得,必须严惩,不能选择谅解。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广州律师吴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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