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qs认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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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分类(28大类) 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许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
2、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也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3、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4、以下是关于食品28大类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谷物粉类制成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 3、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 4、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 6、饮料: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 8、饼干:饼干 9、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 12、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 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冻 14、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茶叶、边销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5、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 16、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 17、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 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19、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2食糖: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 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 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 24、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25、豆制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26、蜂产品:蜂产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 27、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 28、化妆品 29、其它食品 QS认证新要求 由于连续发生食品问题,国家对QS的认证工作进行了加强。
5、 除了对认证机构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
6、 委托检验淘汰,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原已拿证的企业,属于委托检验的必须在年底前建立自己的实验室,否则将取消其QS证。
7、 2、QS企业每年都将接受严格的证后监督检查,对其申证条件进行审核。
8、若发现有严重不合格项就将吊销其QS证。
9、该项工作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筹进行。
10、 [编辑本段]QS认证的费用 QS认证证书1:申请费用:2200/单元。
11、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收20% 2:检验费用: 按照各省标准执行。
12、 3:咨询服务费用:按咨询机构标准执行,一般为12000~15000元。
13、包括企业标准备案咨询费用。
14、 [编辑本段]QS认证程序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
15、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16、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
17、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18、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19、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20、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21、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2、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23、 10个工作日(3) 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送出汇总材料后,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能够收到该材料。
24、 10个工作日(4)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25、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26、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27、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28、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29、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30、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3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
32、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33、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34、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35、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36、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37、 [编辑本段]QS认证所需仪器 认证仪器[1]是指生产厂家在做产品认证时所用到的检测仪器,简称认证仪器。
38、也就是指产品出厂必需要检测的一些项目所用到的仪器。
39、 食品包装QS认证仪器分类: 认证仪器根据各行业划分为: 食品包装QS认证仪器 纸质包装QS认证仪器 茶叶生产QS认证仪器 蛋制品生产QS认证仪器 淀粉生产QS认证仪器 密胺餐具生产QS认证仪器 酱腌菜生产QS认证仪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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